2023年6月1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3/20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长纤维织物作出反规避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经由北马其顿和波黑进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因此决定对北马其顿和波黑涉案产品征收到岸价(CIF)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进口自波黑的单位重量小于等于110克/平米的合成长纤维织物为0-42.44%、单位重量大于110克/平米的合成长纤维织物为0-21.13%,进口自北马其顿的单位重量小于等于110克/平米的合成长纤维织物为42.44%、单位重量大于110克/平米的合成长纤维织物为21.13%。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4.07。
2000年11月1日,土耳其对中国、韩国、马来西亚、泰国、中国台湾地区的合成长纤维织物启动反倾销调查。2002年2月13日,土耳其对上述国家/地区的合成长纤维织物开始征收反倾销税(参见第2002/2号公告)。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3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08年8月1日、2015年1月21日、2021年1月28日(参见第2021/3号公告),3次作出肯定性终裁并延长征税期限。
2020年6月26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0/1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长纤维织物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是否通过西班牙、意大利、德国进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措施。2021年8月26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41号公告,对该案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经由西班牙、意大利和德国进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开始对意大利、西班牙和德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2023年1月2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3/2号公告,应土耳其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长纤维织物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合成长纤维织物是否经由北马其顿和波黑进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3/06/2023060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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