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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检查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和职责准则
2、有组织的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安全各项活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深入现场排查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事项、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移地生产等四个项目的检查验收;
5、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6、协助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探索、调研和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建议;
7、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遵守的其他职责。
二、安全生产检查员工作义务:
1、应保证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质量;
2、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维护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利益和合法权益;
4、以身作则,身体力行,树立安全生产检查员的形象;
5、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义务。
三、安全生产检查员管理要求
1、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对安全生产检查员的聘任、领导和开展安全工作等实施统一的管理。
2、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职能部门每2年对安全检查员进行一次调整、审核,定期组织他们开展安全工作,(包括各类安全检查、学习培训、竣工验收、事故分析等),并检查和其工作落实的管理。
3、被聘安全生产检查员所属单位应当如实填表,上级部门应当核实盖章,并保证有关材料内容的真实性。
4、安全生产检查员违反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本管理规定,不能恪守职业道德和职责准则,由聘任单位解除其聘任关系。
5、各投资企业、所属单位应当根据本要求,应加强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管理和考核。同时支持和配合安全生产检查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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