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企业、直属单位党组织
书记例会制度

 
 

    为了适应公司管控模式的变化,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分类管理和指导,在实施“科技与时尚”、走高端的战略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席对象
1、控股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
2、控股公司政工部室负责人。
3、控股公司党委签约的投资企业、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
二、会议召开
1、会议由控股公司党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
2、集团性公司、直属单位、集约体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双月召开一次。
3、其他投资企业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一季度召开一次。
4、遇到重要工作布置或重大活动安排,可以组织签约的投资企业、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一起参加工作例会。
三、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中央、市委、市国资党委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2、投资企业、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汇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交流新鲜经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
3、控股公司政工部室负责人通报条线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对近期工作进行布置。
4、控股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结合具体工作部署作重要讲话。
四、会务准备
1、召开投资企业、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例会的时间、议题和安排,由控股公司政工例会确定。
2、政工部室负责人将有关的条线工作主题向党办沟通;党办汇总后提交党委领导,由党委领导确定会议议程。
3、党办负责起草投资企业、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例会的会议通知和会场落实。
4、组宣部负责下发会议通知,并确保投资企业、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收到会议通知,准时出席会议。
5、投资企业、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因故不能出席,必须向党办请假。
五、会议要求
1、根据投资企业、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例会的议程,控股公司政工部室负责人做好有关的资料准备。
2、党办负责会议签到、会议记录等事宜。
3、会议结束后,党办负责起草会议纪要,发送给控股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及政工部室负责人。
六、本制度由纺织控股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管理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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