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党务工作,有针对性地定期研究和布置党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席对象
1、控股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
2、纪、工、团负责人。
3、控股公司党委办公室、干部部、组织宣传部负责人。
二、会议召开
1、会议由控股公司党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
2、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每月一次的行政、政工例会除外)。
三、会议内容
1、学习、传达中央、市委、上级党委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
2、各部室负责人汇报部门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3、研究公司党委重点工作的落实和主要项目的推进。
4、讨论公司党建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5、提出需要公司党委会讨论的议题建议。
四、会议要求
1、每次开会前,党委办公室要与各政工部门沟通情况,列出需要汇报和研究的重点工作项目,提交党委书记参考。由党委书记确定会议议题。
2、根据政工例会的议题,各政工部室负责人做好有关的资料准备。
3、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通知、会场落实、会议记录等事宜。
4、政工例会结束后,党委办公室负责起草会议纪要,发送给党委书记及会议出席者。
五、本制度由纺织控股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管理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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